•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调解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职工早退遭遇车祸 虽违纪但属工伤

    0
    发布时间:2023-02-10 10:01
    浏览次数:775

     未到下班时间,职工许某就去超市购物,不料被汽车撞伤,该事故是否属工伤?近日,法院审结这起用人单位状告人社局要求撤销其作出的工伤认定的诉讼,依法驳回了单位的诉讼请求。

       许某在某包装公司上班,其下班时间为晚8点。2011年7月29日晚7点20分左右,干完活的许某和工友提前下班,准备一起到超市买点东西。当许某骑着摩托车载着工友即将到超市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事故导致许某和工友双双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许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包装公司盖章确认的申请书,认定许某为工伤。由于包装公司未为许某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包装公司要承担许某的相关工伤赔偿。2013年4月,包装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人社局对许某的工伤认定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这一事实经包装公司在工伤申请表上盖章确认,人社局认定许某因工受伤,并无不当。许某擅自提前下班虽然违反了单位的劳动纪律,其性质仍属于下班。许某驾驶摩托车行驶的路线,尽管并非其回家的最短路线,但去超市购物是正常合理的生活需要,路线距离在合理范围内,当理解为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包装公司的诉讼请求。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