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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培训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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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7 09:31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1589

       问:如果劳动者违约,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违约金吗?

       答:不一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何理解该条文?举个例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违约金为5万元,劳动者工作两年后提出辞职,那么劳动者只需支付3万元违约金,因为劳动者已经按照协议约定为用人单位服务了两年。

       问:劳动合同期限和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以,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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