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杂的社保办理程序,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人事部门的工作量。为了减少麻烦,降低开支,不少企业用“社保折现”的形式忽悠劳动者。表面上看来,每月几百元的折现,能增加工资收入,感觉很划算。实际上,却是很不靠谱的一种做法。没有状况自然是好,可如果真的出现意外工伤事故,或是突发重大疾病,那等到时候,再抓瞎,那可就真麻烦啦。
按照法律规定,求职者试用期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企业就得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但实际上,在现实操作中,很多企业考虑到办理社保手续繁杂,一旦劳动者员试用期后不被录用,又需要办理转出、停保等手续,比较麻烦,因此,很多企业玩起了太极。试用期不签合同,不办社保。试用期过后用现金的形式给予补贴。这样,企业不但能省去麻烦,还能就此“克扣”一笔社保支出。而部分员工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意识到社保的长远作用,甚至还觉得企业的这一做法,很不错。自以为占了小便宜,殊不知会为以后造成很多麻烦,典型的假聪明!真傻!
员工参加社保的好处
简单点说,买社保就是你老了退休了就有工资拿了,平时生了病住院可以报销。
社保换一种说法,其实就是“五险”+“一金”。而在我们熟知的五险中,又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实用。特别是医疗保险,很多人不会意识到。因为他们会说:我一整年都不去一次医院。但每个人都会衰老,老了之后,各种问题都出来了,这一点看看我们的父母就知道了。
更糟的是,有太多人,正在遭受重大疾病的困扰,不要说癌症,单是我知道的尿毒症、白血病每年的花费就在10万左右,足以使一个普通家庭瘫痪。因此可以说,不得病最好,一旦得病,没有保险的人就好像被世界抛弃了一样无奈。
对我们有利的是,医疗保险从实际上说根本不需要我们付出任何代价。当月缴纳的医疗保险会以医疗卡的形式转到自己的个人帐户上,现在的药房都可以进行医保划卡消费,方便了我们生活的同时也节省了日常开销。
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的好处
企业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属法定义务,即使员工主动承诺“放弃”社保,一旦员工将来改变主意提起劳动仲裁,企业还得给他补办,因为这种“保证书”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虽说不办社保,能省去一些麻烦。但实际上,等员工离职后,再用此噱头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即时以现金的形式补偿过了,但只要证据确凿,劳动仲裁部门依旧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反倒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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