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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毕业生档案事关重大 四个渠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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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8 16:18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899

      临近毕业季,人才服务中心经常接到毕业生关于档案问题的咨询电话,可见,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朋友已开始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同时,由于对毕业后档案的去向、就业报到等相关政策知之甚少,部分毕业生没能妥善地安置好自己的档案,乃至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档到用时方恨迟”


      李同学大学毕业一年后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了笔试、面试,进入最后的政审环节时,才发现自己的档案不知去向,多方查找后,档案仍保管在原来的毕业院校,而毕业院校不能为其办理政审相关手续,必须将档案转递到李同学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且须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因查找和转递档案时间较长,延误了政审时间,李同学与公务员擦肩而过,悔之晚矣。


      像李同学这样平时对档案不闻不问,待到用时方恨迟的例子还有很多。大学生档案是一个人从中学到大学时期的学籍、入团入党、奖惩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其今后升学、考试(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出国政审、转正定级、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历史凭证,大学生朋友切不可忽视。


      大学生档案存放四个渠道


      大学生毕业后,档案可以存放在哪些机构呢?目前来看,有四个选择渠道: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档案可以继续由毕业院校保管,期限是两年;2.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3.存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4.存放在工作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针对1、2两种情况,毕业生不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3、4两种情况,毕业生需要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如果是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还需要由工作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毕业离校勿忘就业报到


      毕业离校前夕,学校会发给每一位毕业生一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该《报到证》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接收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因此,大学生领取《报到证》后,应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就业报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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