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外包真派遣如何处理?
答:《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承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之后,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就开始酝酿如何将劳务派遣用工变换一种形式以规避法律规定,首当其冲的就是采用服务外包或承揽的方式。因此,为了避免劳务派遣单位假借服务外包或承揽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劳务派遣处理。防止了劳务派遣的非法变种。(吴名)
仅有两月工资记录很难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问:一年多前,我到一家礼品公司当送货员,公司和我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及另加提成,但一直没跟我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过社会保险。今年春节放假前,领导说生意不好,让我4月再上班。4月1日我去公司,发现招聘我的经理已离职,新领导说不知道有我这么个职工,无法安排工作。
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补缴社保费,但手里没证据。我上班时,公司通过现金支付工资,从没给过我工资条。2013年12月、今年1月这两月,公司是通过银行转账给我发的工资,这能确认我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答:从法律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很大难度,所以劳动者在工作时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交接班记录、工作证、社保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目前只有礼品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两个月报酬的记录,如果仅有这一项证据的话,明显过于单薄,不能证明至少不排除您与礼品公司存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其他非劳动关系,而这两种关系,礼品公司是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的。所以,您要想证明与礼品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还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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