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调解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合同到期不续签 企业需补偿

    0
    发布时间:2023-02-13 14:56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323

    咨询:我已经入职半年多了,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单位为我投保了社会保险,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之前我申请劳动仲裁要双倍工资,因为没有书面形式的证据,被驳回请求,请问,我该怎样获得证据?

       法律专家:职工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职工可到税务部门调取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到社保中心调取社保缴费记录,向银行调取自己的工资交易明细,作为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的证明。

       咨询:另外,我还想问一下,我丈夫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他是否能得到补偿?若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单位提前解约,他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法律专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正当理由,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5